学院全体师生:
按照校党委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根据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3号)和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4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修订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》(详见附件)。
现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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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9月26日